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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53]避乡

 

他的指尖碰到她的头发,却终究随风。

宁可去死,也不肯留下来是吗?

男人沉默地站在她消失的地方,拾起她落在地上那枚银镯——镯子里侧刻着“平安”两个字。

他其实清楚,把她逼入绝境的,是自己。可这一次,他没能抓得住她。

风雨前的宁静最为可怕,暴怒前的失语最为恐怖。在他身后跟着的人,自此时都把呼吸收敛起来,不敢出一点点声音,生怕有谁踩到这颗暴雷。

乌鸦攥着镯子,整个人俯在桥边,像一头受伤的野兽。但下一秒,猛虎却突然暴起,满身散发着骇人的戾气。

“搵。都畀我揾!抽干这条河,都要畀我将人翻出来!”

就算是尸体,就算是骨头,也要由他亲手拼起来,埋入土。就算死,那也是他的人。

叁天叁夜,乌鸦就像疯了一样,没日没夜的,亲自带着人在黎式跳下去那条河的下游寻找。

失魂落魄的人,漫无目的,却又不管不顾。

直到古惑伦都看不下去,几番劝说不成,只能打电话给骆爷。

骆驼坐在千里之外,对着大黑机开嗓骂人。

“你个仆街仔!不是话冇拍拖?而家点样?要殉情?去死啦你。知唔知你自己去台湾系做咩嘅?脑子要拎住得清楚!”

一通骂持续半个钟,但好在,终于把乌鸦从失心疯中暂时拉出来。山口组和孙庸靓坤的大战在即,他不能在这个时候乱了心智。

古惑伦也同他一番分析,乡下的矮桥并不算太高,加之那条河也并不是什么湍急的深河,下游只有这个一个方向,既然找了那么多日,活不见人死不见尸,或许,人还活着。

只要她活着就好,男人这才重拾希望,又回到江湖的主战场来。人,他一定要找到,过去的仇,自然也是要报。

身体砸进水中的那一刻,她最先感受到的,不是痛,是冷。

河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,瞬间夺走了她全部感知。

其实,有一个瞬间,黎式是释怀的。如果这一辈子,二十年来的光景到此为止了,那么苦难也为止了,好像也不错。

但是过去种种又重现眼前。她还是不舍的。

曾经十几岁的女孩为了妹妹,就算身负灭门大恨,也能扛住撑起黎家的压力责任,如今这样死去,又怎能安心舍下家人?

迷迷糊糊的,她好像听见亚公喊乖孙,又好像听见黎仰喊家姐。

一霎那过去,黎式心中重燃生的意志,在水流中努力起浮,尽全力去抓能抓住的东西。

下流某处漩涡漂急,她被卷入水涡,猝不及防地被水呛住了口鼻,惊慌失措间,撞到藏在水中的碎石,尖锐的疼痛传来,她阖上眼,便再没有意识了。

日转星移,不知几日划过,不管另一头如何天翻地覆,鸡飞狗跳——黎式在一张干净且温暖的床上,缓缓醒来。

耳畔是火烧柴木而发出的噼啪声,呼吸间是满是古朴的中药味道。

她撑着沉重的脑袋坐起身来,人还有些晕,手在额头上触碰到厚厚的纱布。打量室内,这是一间简单的民房。一个紫陶药罐放在煤炉上烤灼,罐盖的小孔里一直冒着白色的热气。

布帘子被掀开,一个短发的中年妇女端着一个碗进来,看到床上已经做起来的人,面上没什么意外的表情,说,“你醒了?刚好,那就喝药吧。”

“你是是你救了我?”对方用的是国语,黎式便也用国语对答。

“我上山采药,在河岸边捡到了你”,那女人撑着旧布去端陶罐倒药,“你头上的上不重,皮外伤。你还记不记得你是谁?如果记得,那就没有大碍了。”

黎式没说话,又摸了摸自己的额角,她当然记得自己是谁,也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。

“来,喝药吧”,那女人坐到床沿,把药碗地道她面前,“从上面落下来的吧?你真算命大,就呛了几口水而已。”

黎式默默的接过了碗,凑在鼻子前闻了闻,有些犹豫要不要真的喝下去。毕竟在经历过垃圾桶里捡到烂人的悲惨世界之后,她真的是怕了陌生人。

“这是那日你身上穿的,但很多处都被石子刮破了。我替你换下来后,顺便帮你补了补。”那女人似乎不在意她的这些小心思,自顾自从橱柜里拿出一套折好的衣服,放到她面前,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我我叫黎式。请问您怎么称呼啊?”

“叫我妩婆就好了。”

“妩婆?”黎式问,“口天吴吗?”

“不是,妩媚的妩。”

“哦”

她点点头,这才借着屋外的阳光细细打量这位妇人。虽然上了年纪,但能看出眉眼间依旧带着一股风情,想来,年轻的时候定是个明艳的女人,倒也衬得一个“妩”字。

黎式在妩婆这里住了两天,将养了两日身体,基本了解了些情况。

妩婆是农村医生,原来只开了一家中医馆,后来西医兴起,便在馆里另开了一个小窗口,连带着看诊一些速效的小病,配一点常用的西药。日常里,除了在医馆里坐诊,偶尔也会去保育院里做义工,为那里的孤儿看病。

至于这座村子在哪,黎式也不是很清楚,只知道是在台北和基隆的交接地带。妩婆从不说起自己的情况,所以她是否有爱人,或者儿女,黎式也无从知晓。不过看她每日来去自由,忙碌于自己喜爱的事情之间,让黎式无比羡慕。

这种无拘无束的日子,是何等自在。但她知道,自己终究不能属于这山水之间里。

晚饭时,妩婆终于问黎式家在何处,是不是应该和家人联系一下,莫名其妙的住在这里总不是长久打算。

黎式犹豫再叁,心一硬,说,“我没有家。在台湾,也有没有认识的人。”

几日相处下来,妩婆看得出黎式为人,这是她用一辈子练出的察人本事。她知道她的话未必是真,但也明了她的难言之隐。

“既然这样,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

“我?”,她甚至连说辞都想好了,竟然用不上。黎式一愣,着实是没想到面前的老人看人看事会那么通透,终于鼓起勇气,说出自己的想法,“我想留着这里。跟着您学医,在医馆里做事。”

“在馆里做事?”

“您别误会,别误会”,黎式赶忙解释,“我并不贪图什么,跟着您学医做事,您也不用发我人工钱,我只求有片瓦遮头容身,就足够了。”

她所求的其实很简单,抛弃过往,埋身山水。过上她所心心念念的,安安静静的太平日子。

妩婆看向她的眼神里带着审视,“以你原来穿的那套衣服看,你就算不是出身富贵,也必定是生活富贵,你就真的愿意在我这乡下地界里,干粗活?”

生活富贵?指的是给黑帮大哥做情妇?这种富贵,她宁可不要。

“富不富贵的,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”,黎式的神情无比诚恳,“我只是个想本本分分过日子的人。在这里,我感受到了太久没有感受到的安宁,所以我真的很想留下来。”

妩婆最后还是没有说什么就走开了,正当黎式以为自己求收留被拒绝的时候。她又走回来,递给她一身工作服,是亚麻布做的白褂子,说,“明天早上,同我一起去医馆吧。就从认药开始。”

妩婆姓江,平屿村里的江氏医馆就是她开的。

在医馆里做学徒,是黎式能够在台湾落足的第一份工作。

晨起认药、择药,铡药、分药是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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